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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變更名稱的,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許決議作出之日起30日內請求變更掛號。關于工商變更包含哪些內容?下面來具體的了解一下吧!
企業變更居處的,應當在遷入新居處前請求變更掛號,并提交新居處運用證明。企業變更法定代表人的,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許決議作出之日起30日內請求變更掛號。
企業變更注冊資本的,應當提交依法建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。公司變更經營范圍的,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許決議作出之日起30日內請求變更掛號。變更經營范圍涉及法律、行政法規或許國務院決議規則在掛號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,應當自有關部門批準之日起30日內請求變更掛號。
企業變更類型的,應當依照擬變更的公司類型的建立條件,在規則的期限內向企業掛號機關請求變更掛號,并提交有關文件。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股權的,應當自轉讓股權之日起30日內請求變更掛號,并應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許自然人身份證明。
因兼并、分立而存續的企業,其掛號事項發生變化的,應當請求變更掛號。因兼并、分立而解散的公司,應當請求注銷掛號。因兼并、分立而新建立的企業,應當請求建立掛號。